小菜馆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营业,责令停业!并处3000元罚款!
贵州广播电视台科教健康频道 | 2026-10-23 09:51
为持续深化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压实经营场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以曝光促整改、以案例敲警钟,贵阳消防持续开展消防安全监督检查,严查公众聚集场所违法经营行为。
近日,经开消防救援局消防行政执法人员,对位于经开区中院新村8幢1 楼的黔厨小菜馆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时发现:该小菜馆在投入使用、营业前,未依法向消防救援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

该行为违反了《贵阳市消防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经开消防救援局依法对黔厨小菜馆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营业,并对经营者刘某某处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

餐饮场所属于典型的公众聚集场所,人员流动大、用火用气频繁,火灾风险高。按照规定,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应当向消防救援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检查或者检查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贵阳消防在此提醒广大经营业主:开店先过消防关,合法经营才安心。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主动申报消防安全检查,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守住安全底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