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A**31K,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

贵州交通广播、贵阳交警 | 2026-07-30 07:44

近日,南明区大队民警在都司高架路开展夜间查缉,严查酒醉驾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次日凌晨0时51分,一辆号牌为贵A**31K的小型轿车驶入卡点,现场排查中,民警发现该车驾驶人身上有酒味,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查,检测结果为38mg/100mL,已达酒驾标准,确认驾驶人胡某某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据了解,驾驶人胡某某于当晚饮用啤酒,休息至次日凌晨后从南浦路驾车上路,不料路上被查。谈及违法原因,胡某某认为自己“喝得不多,凭经验,休息几小时后应该没问题”,看到检测结果后,胡某某急忙询问民警“我可以喝点水再吹不?”民警对其无理要求表示拒绝,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漠视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依赖侥幸心理违法,终将付出代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胡某某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面临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相应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其需完成交通安全满分学习及科日一考试,方可重新取得驾驶资格。

贵阳交警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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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杜绝各类涉酒驾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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