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日报评论:以品牌保护筑牢产业振兴根基
农业品牌是连接小农户与大市场的桥梁,是提升农业附加值、增强产业竞争力的核心引擎。在乡村振兴全面推进、农业现代化加速转型的关键时期,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三部门联合出台《农业品牌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6—2027年)》(以下简称《方案》),不仅是对农业品牌侵权乱象的精准整治,更是对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护航,彰显了国家以知识产权保护赋能农业、以品牌建设振兴乡村产业的坚定决心。
品牌兴则农业兴,品牌强则农民富。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已培育出一大批地理标志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知名企业品牌,从五常大米、烟台苹果到西湖龙井、福鼎白茶,这些品牌不仅承载着地域特色与文化底蕴,更成为带动地方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支撑。但品牌发展越快,侵权风险越高,“搭便车”“傍名牌”、虚假宣传、制假售假等行为,侵蚀品牌根基,消耗品牌信誉,损害生产者与消费者双方利益。
《方案》的核心价值,在于构建了全链条、全方位、全主体的协同保护体系,突破了以往农业品牌保护“分散、薄弱、滞后”的瓶颈。《方案》明确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协同联动,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信息共享、联合执法、跨区域协查机制,实现从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网络交易的全流程监管,从源头遏制、过程管控到末端惩戒的闭环治理,让侵权行为无处遁形。这种协同治理模式,既符合农业产业特点,又适配市场监管规律,是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农业领域的生动实践。
《方案的鲜明导向,是保护创新与维护公平并重,兼顾品牌主体、消费者与产业发展多方利益。支持农业品牌主体通过商标、专利、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等多维度知识产权布局,强化品牌权益保护。同时,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规范商标与地理标志使用,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让守法经营主体得到应有回报,让侵权违法者付出代价。
《方案》的长远意义,在于以专项行动推动长效机制建设,实现短期整治与长期规范相结合。农业品牌保护不是一阵风,而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方案》不仅部署集中执法整治,更推动地方立法、品牌目录、分类监管等制度完善,把专项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为长效机制。同时,强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支持海外布局,提升品牌主体自我保护能力,引导全社会形成尊重品牌、保护品牌、爱护品牌的良好氛围,为农业品牌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与文化支撑。
实施好农业品牌保护专项行动,关键在落实、核心在协同。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农业品牌保护作为乡村振兴与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任务,细化实施方案,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执法到位、整治见效。基层执法部门要提升专业能力,精准识别侵权行为,高效办理案件,以典型案例形成震慑。品牌主体要增强维权意识,主动加强品牌管理,积极配合执法行动,共同守护自身合法权益。社会各界要广泛参与,监督市场秩序,传播保护理念,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共治格局。
农业品牌建设任重道远,品牌保护永远在路上。《方案》的实施,将开启我国农业品牌保护新篇章,推动农业品牌从“多起来”向“强起来”“亮起来”转变。在严格保护与精心培育下,更多优质农业品牌将脱颖而出,走向全国、走向世界,成为农业强国的鲜明标识,为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注入不竭动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