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存侥幸肇事逃逸?严惩!行政拘留十八日,罚款1200元!

贵州交通广播、贵州交警 | 2026-09-10 07:18

近日,毕节市织金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查获一起无证驾驶、交通肇事逃逸的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因两项严重交通违法被依法处罚。

经查,2026年8月12日凌晨2时32分许,驾驶人李某某驾驶三轮摩托车,行驶至织金县金南路路段时,因行车途中犯困走神,车辆撞上道路中间隔离护栏,造成道路设施受损的单方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之后,李某某自知没有取得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害怕受到公安机关的处罚,心存侥幸,没有选择报警、保护事故现场,而是驾驶肇事三轮摩托车直接驶离现场,回到家中。直至8月13日,李某某将肇事车辆开往修理厂维修时,被办案民警查获。

当事人李某某的行为分别构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两项交通违法行为。织金公安交管大队依法合并对李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十八日,罚款1200元的处罚。

贵州公安交警提示

发生交通事故后

驾驶人应立即停车保护好现场

绝对不能选择肇事逃逸

法网恢恢

疏而不漏

交通肇事逃逸终将难逃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