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证资讯丨事关科技创新债券 沪深北交易所发布
5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有关事宜的公告,从丰富科技创新债券产品体系和完善科技创新债券配套支持机制等方面,对支持科技创新债券发行提出多项重要举措。
沪深北交易所同步配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服务新质生产力的通知》,进一步提出细化支持措施。
《通知》支持科创债再扩容,据悉多家证券公司和科创企业立刻响应,正在积极筹备科创债申报和发行,近期有望迎来一大批科创债项目落地。
拓宽发行主体和募集资金使用范围
这是债券市场支持科技创新、服务新质生产力的一套“组合拳”,从主体范围和募集资金使用两方面推动科创债扩容增量,扩大科技金融服务覆盖面。
一是新增支持金融机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支持商业银行、证券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依法运用募集资金通过贷款,股权、债券、基金投资,资本中介服务等多种途径,专项支持科技创新领域业务。
二是新增支持股权投资机构募集资金用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支持具有丰富投资经验、出色管理业绩、优秀管理团队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和创业投资机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资金用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扩募等。
记者初步了解到,中信证券、国泰海通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华泰证券、招商证券、东方证券、平安证券、银河证券、国联民生证券、华福证券、中银证券等多家证券公司正在积极筹备科创债的申报和发行,约160亿元证券公司科创债有望近期落地。
与此同时,证券公司科创债的相关配套支持措施也在研究中,近期将渐次落地,如支持证券公司发行科创债,募集资金出借给另类子公司用于科创领域股权投资,支持考核证券公司债券发行规模相关指标时将科创债予以扣除等。
简化信息披露 完善配套机制
《通知》围绕进一步加强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企业的金融支持这一目标,为科技创新债券融资提供更多便利,从简化信息披露安排、完善配套支持机制等方面提出支持措施。
支持符合条件的科创债发行人积极适用上交所前期已向市场明确的简明信息披露安排,简化申报发行材料和信息披露,降低企业信息披露负担。
进一步简化了科创债发行人发行阶段董监高和审计机构签章文件要求,并明确资产负债率不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具有行业领先地位的科技型企业发行人可以申请适当延长年度、半年度财务财务报告有效期。
进一步完善了科创债配套支持措施,旨在打造一二级联动、投融资协同的良好市场生态。
融资端,明确科创债适用融资审核“绿色通道”,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型企业可以参照适用知名成熟发行人优化审核安排,支持发行人设置可转换为股权、票面利率与科创企业成长挂钩等创新条款。投资交易端,优化科创债做市等交易机制安排,适当上浮科创债质押折扣系数,引导投资机构加大对科创债投入,支持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创设科技创新债券类ETF产品,减免科创债交易结算相关费用。
投融联动增强市场获得感
市场人士表示,科创债发展到目前破万亿的体量绝非偶然,除了其产品设计上具有高效、灵活的融资特性外,还离不开投融联动的良好生态。
试点以来,上交所积极发挥市场组织者作用,通过完善配套制度建设、加强投融对接、健全一二级市场联动等方式增强科创债融资支持力度,着力建立服务科技创新企业的长效机制,努力打造一二级联动、投融资协同的科创债良好生态。
据了解,上交所近期正抓紧落实相关部署,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从证券公司科创债发行的热度来看,政策为科创领域开辟了中长期增量资金。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上交所将继续坚持科创导向,持之以恒完善科技创新债券配套支持机制,不断提升制度的包容性、适配性。同时,深入开展“三开门”服务,加大调研和沟通力度,持续改善市场生态,积极营造一二级联动、投融资协同的市场环境。
记者了解到,深交所接下来将进一步支持更多市场主体充分用好科技创新债券功能,继续完善精准支持科技与创新领域的产品供给、制度供给、服务供给,围绕产业链创新链优化资金链,持续提升服务针对性和有效性,引导资金高效流入科技与创新领域,推动科技、资本和实体经济高水平循环,助力以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高质量创新创业迈上新台阶。
北交所方面,2024年,北交所信用债市场开市以来,已推出包括科创债在内的10个专项品种债券,正稳步扩大对优质产业主体的债券融资支持。
北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通知》进一步完善科创债支持举措,重点支持科技创新企业,这也高度契合北交所和新三板市场的主要服务对象。
《通知》针对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提出了一系列支持举措,有助于为北交所和新三板上市挂牌企业提供更加多样的融资手段,进一步丰富相关企业直接融资渠道,股债联动、更好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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