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将防汛四级应急响应提升至三级

黔东南州防汛抗旱指挥部 | 2025-06-20 07:09

黔东南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将防汛四级应急响应提升至三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

(2025年第9号)

各县(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州防减救灾委各有关成员单位:

据气象监测,18日20时至20日3时,全州有一站超过200mm,91站在100-199mm、131站在50-99.9mm,超过100mm的降雨分布在从江、雷山、黎平、剑河、丹寨、榕江、台江、天柱、麻江等县。经会商研究,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从2025年6月20日4时将防汛四级应急响应提升至三级应急响应。

全州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要按照防汛三级应急响应要求,严格执行“五有”闭环管理各项工作,充分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准备;各级防汛责任人要立即到岗到位,靠前指挥,组织力量前置,强化山洪灾害危险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山塘水库、城镇易涝区、临河临溪村寨、在建工程等高风险区域的巡查防守,提前果断转移危险区域群众。各类防汛抢险救援队伍要做好应急抢险救援准备。州级16个防汛抗旱帮扶指导组要及时派1名县级干部带队赴包保县(市)开展督导检查,督促指导落实防范措施。各县(市)党政有一名主要领导要坐镇指挥部指挥,分管领导和乡镇领导要提前下沉一线指导防汛救灾,确保遇突发险情、灾情,做到第一时间组织抢险、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转移避险。州直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全力做好防范应对工作,严密防范强降雨天气可能引发的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肃防汛工作纪律,时刻保持应急状态,遇有灾情、险情立即按规定报告并迅速有力妥善处置。

黔东南州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