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这些关于“职业病”的知识早知道!
2025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23个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今年的主题是“关爱劳动者心理健康”。旨在多渠道引导劳动者掌握自我保护技能,增强用人单位守法自觉性。为劳动者提供心理咨询、疏导和干预等服务,促进劳动者保持健康心理状态,全面提升全社会职业健康法治水平 。
关于职业病你了解多少?一起来学习吧!
01 什么是职业病?
《职业病防治法》明确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02 构成职业病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要构成《职业病防治法》中所规定的职业病,必须具备四个条件:
▲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03 职业病包括哪些类型?
根据《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我国法定职业病分为10类132种。
04 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哪些?
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将危害因素分为6大类456种:
05 职业病属于工伤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业病属于工伤。根据《工伤认定办法》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06 职业病相关的救治费用谁来承担?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若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该用人单位承担,若用人单位已经破产或倒闭,可以向当地政府医疗保障、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和生活等方面的救助。
职业病防治事关每一名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劳动者需要了解工作岗位和工作环境中存在的危害因素,遵守操作规程,注意个人防护,用人单位作为职业病防治的责任主体,要承担相应责任,做好职业病防护的第一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