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环撞”,贵AI3**0黑色越野车的驾驶人,全责!
贵州交通广播、贵州交警 | 2026-07-23 07:54
近日,王某驾驶车牌为贵AI3**0的小型汽车,在观山湖区观山路与金阳北路交叉口右转车道准备驶入金阳北路时,转弯过程中未仔细观察路口直行车辆,先后撞上正常直行的两辆非机动车。

分别是钟某驾驶、搭载吴某的贵AMT**4普通二轮摩托车,以及邓某骑行的电动自行车。
事故造成王某、吴某、邓某三人不同程度受伤,三辆涉事车均出现不同程度损坏。

观山湖区大队民警调取现场监控,完整还原了事发经过。民警依法作出事故责任认定:驾驶人王某行经路口转弯时,未规范做到安全、文明驾驶,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相关规定,需承担事故全部责任,钟某、邓某、吴某无事故责任。
贵州公安交警提示
驾车临近路口时
一定要细心观察、提前减速、停车让行
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才是安全通过路口的核心准则
狭路相逢,该让还得让!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
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
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
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机动车驾驶人在遇到
多辆机动车通过斑马线时
要注意同向车道行驶情况
谨慎行驶,不当“出头车”
防止有行人、非机动车
从其他车辆前面穿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