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第一地区人民检察院丨三方共建机制 筑牢未成年人铁路出行安全防线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大对未成年人的综合司法保护力度,构筑未成年人铁路出行安全法治屏障,8月5日,贵州省第一地区人民检察院牵头与成都铁路公安局贵阳公安处、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贵阳铁路办事处举行《关于保障未成年人铁路出行安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会签仪式。成都铁路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周赟杰,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贵阳铁路办事处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欧阳勇,成都铁路公安局贵阳公安处党委书记、处长刘勇,贵州省第一地区人民检察院分党组书记、检察长韦达鸾出席会议。
会签仪式上,省第一地区检察院分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伽介绍了《意见》出台的背景和目的,指出铁路作为国家重要的基础设施和大众化的交通工具,已成为未成年人跨区域出行的核心载体,未成年人铁路出行安全风险随着出行频次的增加而日益凸显,《意见》出台旨在通过公、检、企三方协同联动,提升未成年人综合保护质效,共同守护未成年人铁路出行安全。
会上,三方分别通报了近年来开展工作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有针对性思路举措,就协同履职、共创品牌、共同守护未成年人铁路出行安全达成了一致意见。
欧阳勇副书记表示,《意见》构建了“预防—发现—处置—救助”全链条保护机制,铁路各单位将切实增强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当使命感与紧迫感,进一步强化协同联动,提升处置效能,同时将公开求助热线和举报渠道,鼓励旅客参与保护,营造“全民守护”氛围。
刘勇处长表示,保护未成年人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贵阳铁路公安处将立足主责主业,依法严厉打击铁路领域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并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为平台,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全面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质效。
韦达鸾检察长表示,保障未成年人铁路出行安全,责任重大、任务艰巨,省第一地区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进一步与公安机关、铁路部门凝聚共识、增进互信、深化协作,以更好履职促进提升未成年人保护水平,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更加安全、有序、温暖的铁路出行环境。
周赟杰副局长强调,公安机关要加强与检察机关、铁路部门沟通协作,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主动关护未成年人,全力提供及时有效帮助,依法从严从快处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希望三方要密切协作配合,狠抓责任落实,确保《意见》各项要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共同做好案例培育、品牌联创等工作。
铁路线路延伸到哪里,安全防线就筑牢到哪里。《意见》的出台,是三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要求的有效举措,也是三方深化务实合作的重要体现。下一步,省第一地区检察院将以《意见》为抓手,持续加强与各相关部门协作配合,以司法保护助推“六大保护”融合发力,为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贡献检察力量。